论国家机关在宪法实施中的作用

来源:网络 时间:2022-03-19

  我国实行依法治国的政策方针,而依法治国的根本则是依宪治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自1982年现行宪法实行以来,转眼已经有20多年了,我国宪法也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宪法的实施还不尽如人意,仍需我们继续贯彻落实宪法的实施,推进依法治国,依宪治国。

  一、宪法实施的三个方面

  (一)宪法的执行

  宪法的执行通常指国家司法机关在司法活动中贯彻落实宪法的活动。要求这些机构在活动程序和活动方式上必须严格执行宪法的规定,也要求这些机构组织其他国家机关,建立各种制度的过程中严格遵循宪法的规定。

  (二)宪法的适用

  宪法的适用通常指国家司法机关在司法活动中贯彻落实宪法的活动。虽然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宪法能否被司法机关作为审判活动的依据,学术界尚未达成共识,但宪法具有的一般法律属性,以及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司法实践表明,宪法适用不仅是宪法实施的重要途径,而且也是法治国家加强宪政建设、树立宪法权威的重要内容。

  (三)宪法的遵守

  宪法的遵守通常指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照宪法规定从事各种行为的活动。宪法的遵守是宪法实施最基本的要求,也是宪法实施最基本的方式。宪法的遵守通常包括两层含义:一是依据宪法享有并行使权力和权利;二是依据宪法承担并履行义务。

  保障宪法实施是我们一切组织和个人的宪法规定的职责,既要充分发挥国家机构在保障宪法实施中的作用,也要改进和加强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因此,要推进依宪治国就要充分发挥各国家机关在宪法实施中的作用。那么,我国的国家机关都有哪些?它们各自又在宪法实施中又扮演什么角色,发挥什么作用呢?

  二、宪法中关于国家机关的制定

  国家机关是指从事国家管理和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特指中央一级机关,包括国家元首、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

  国家元首是国家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是国家整体的象征。根据宪法规定,我国国家元首的职权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家主席联合行使。如今,依宪治国的任务落到了现任主席习近平身上。习近平指出:“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我们要坚持不懈抓好宪法实施工作,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他的这一讲话对宪法的制定、宪法的性质、地位、作用,宪法实施存在的问题以及以后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的指导思想等做了全面论述。

  三、权力机关的实质与作用

  要推进依宪治国,就要充分发挥我国权力机关的作用。我国宪法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该规定表明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国家权力机关,其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的职权有最高立法权,即修改宪法,制定与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基本法律;最高任免权,即选举、决定和任免最高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和有关组成人员;最高监督权,即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监督最高国家机关的工作等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宪法实施进行监督,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违宪审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宪法监督机关,有权撤销或改变违反宪法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全国人大所设立的专门委员会是协助进行宪法监督的机构。

  四、行政机关的实质与作用

  推进依宪治国,同样不能少了我国行政机关的落实。我国地方行政机关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管理特定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事务。它们根据“双重负责制”(既要向同级地方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又要对上级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的原则开展工作。在宪法实施的过程中,地方行政机关应该做到依据我国宪法来发布决议与命令,制定正确的行政措施;在地方的有限地域内落实宪法的实施,依法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教育、公安等事务,依法任免与奖惩行政工作人员;保护社会全民所有的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以及公民个人拥有的合法财产。

  在我国,十八届四中全会后,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多次被提及。而在国外,依宪治国的新闻也时常见诸报端。西方的“依宪治国”强调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科学立法三者的协调统一。宪法的制定和通过必须充分吸收民意、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以求得合法性和正当性。其行政权的具体行使,也必须严格遵循宪法、法律规定,在宪法和法律框架内,充分发挥其职能。司法则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其担负着监督宪法和法律的职责,享有宪法、法律的解释权,对宪法、法律进行审查,从而实现权力制约,防止权力滥用,以保障公民权利。虽说实行的制度不同,但我国可以在宪法实施中根据我国基本国情借鉴西方依宪治国的成功之处,是我国依宪治国更加完善。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保障宪法实施要充分发挥国家机构在保障宪法实施中的作用,推进我国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实现,加快建设中国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推进中国社会依法和谐有序发展。(作者单位: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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