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壁垒的博弈分析

来源:网络 时间:2022-03-19

  

  一、引言

  2001年,日本对中国的部分农产品鲜香菇、灯芯草等实行200天的紧急进口限制措施,并且如果增加进口配额则进行高额的关税惩罚。中国政府紧接着对其采取了反击措施,即对日本的原产汽车、无线电话等产品加征100%特别关税,于是国内厂家纷纷取消了日本这些产品的订单。接下来的一个月,日本进口和国内销售的日本原产汽车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并波及到汽车的周边产品,比如车载设备以及维修费用等,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于是中日两国就此事件展开高层工作会谈,通过协商会话解决分歧。当中国加入WTO以后,中日两国又进行了副总长级的谈判会议,最终达成协议。由该案例可以看出,国际贸易中假如双方出现贸易争端,所采取的是激烈对抗的手段而非协商解决的方法,那么整个贸易领域均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这样贸易双方均为输家没有赢家,因为在这个过程中双方均要耗费大量的精力、财力、时间,但最终仍要恢复以前的均衡。因为我国所面对的贸易技术壁垒多是发达国家发起的,在技术壁垒方面我国与其直接抗衡的能力也相对较弱。但是针对上述类似的案例,我们也不能坐以待毙,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对付对方所实施的技术壁垒措施,尽管“自损三千”也要“伤其一万”,因此国际贸易中的博弈由此产生。

  二、传统的贸易壁垒

  以往传统的贸易壁垒多是将障碍设置在商品的价格、数量等方面,造成出口国的商品出口数量减小,或者价格上涨,其中的代表为关税壁垒,本文进行博弈分析就以关税壁垒为例。上述的中国与日本在进行国际贸易时,日本对中国的农产品实施关税,则中国会相应的进行报复,而且两国在这场博弈中信息是对称的。设日本在采取贸易保护措施前的收益为M,中国的为N;当其中一方采取贸易保护措施时,对方会受到β比例的收益损失,此时日本在采取保护措施时的收益为M-βM;中国则为N-βN。如果日本对中国采取保护措施中国未做出回应,此时贸易双方的利益分配如下:日本进行贸易保护,中国未有任何回应,则中国的收益就是N-βN,而日本在收益方面,因为其对中国的进口产品有所限制,所以就增加了国内的产业收益,假设该部分占收益的γ比例为,其国内的消费大众因为消费了价格更高、质量较差的产品也会受到相应的损失,这部分损失设为收益的δ比例;相应的中国收益中,也会出现增加生产商利益以及减少消费者利益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由于M-βM<M+γM-δN、N-βN<N+γN-δN,则其博弈的收益矩阵就:

  

  

  由上述博弈矩阵可以看出,在理论上稳这的均衡解为(M,N),这种条件下贸易双方的利益是最做优的。但是上述案例中现实的均衡解则为(M-βM,N-βN),这种情况下双方均有最大的利益损失。在非合作关系博弈时,双方均制定相应的关税政策对本国的产业加以保护,但是最终的结果造成两国利益均受最大损失。关税政策制定成功时,两国的生产商是最大的受益者,而消费者则受到一定的损失。因为相对而言发达国家有更强的消费力,更加依赖国外的廉价商品,因此在制定关税方面,相对而言反而是不发达国家的积极性更大。现在发达国家开始慢慢采取另外一种贸易保护措施,即技术性贸易壁垒。

  三、技术性贸易壁垒博弈分析

  (一)动机分析

  通常贸易双方采取技术性贸易壁垒时,主要出于以下几个目的:

  第一,解决市场交易过程中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因为在市场交易过程中,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普遍存在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同样,国际贸易中也存在这种情况。因为消费者所接收到的信息不全面,所以对进口产品的质量无法做出准确的了解。政府相应的会采取技术性贸易壁垒,比如制定各种技术法规、技术标准,明确规定出进口商品的质量、性能、卫生、安全等指标以及相关的生产过程与生产方法,通过合格评定程序、卫生检疫等各种措施进行产品的测试、检疫、认证等,一些与相关技术法规、标准要求不符的进口商品会受到一定的限制,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第二,减少国际贸易相关的负外部效应。在国际贸易过程中,可能会有附带的外部负效应,比如进口商品可以带有病虫害,从而会对国内产品的生产、销售产生消极影响。政府制定相应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可以将国际贸易相关的负外部效应予以纠正,提高效率。

  第三,政府干预的原因是由于利益集团的寻租行为造成的。因为政府的贸易政策会影响到国内资源配置,从而影响到利益集团的相关利益,于是利益集团会以贸易政策需求者的身份,通过利益诱惑、压力或者游说等手段影响政策。某种情况下,利益集团很可能左右政府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政策,或者为了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目的,保护国内的某些产业等,从而与公共利益目标相偏离,使得净国民福利受到损失。由此可见,技术性贸易壁垒是经济力量、进口国内部政治等各方面因素互相作用的产物,其所反应的是利益集团之间与政府自身偏好的相互作用。

  (二)博弈模型

  我们可以建立起一个博弈模型,对形成国际贸易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原因进行分析。仍以中国与日本两个互相出口商品的国家为例,二者均分别制定设置与不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等策略。

  

  

  由上表可以建立博弈模型,参照国际贸易理论,二者按照双方的比较优势确定出贸易模式,并互相由贸易过程获取相应的收益。所以假设该模型中,日本、中国均不设技术性贸易壁垒时所获取的收益分别用π1、π2表示。如果日本不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中国设置,则中国会获取相应的收益,而日本在国际贸易过程中的收益就会减少,减少的收益部分分别设为a、b,因此可以设支付函数分别为(π1-a,π2+b);反之中国不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日本反而设置,其所对应的支付函数则为(π1+c,π2-d)。贸易双方均设置贸易壁垒,则日本本国所获取的收益设为c,不过需要将对方设置贸易壁垒给自身带来的损失e考虑进去,所以日本的支付函数为(π1+c-e);中国同样要将日本设置贸易壁垒为自己带来的损失f考虑进去,其支付函数则为(π2+b-f);这其中a、b、c、d、e、f均大于0。因为e与f均是在贸易双方本国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时,引起对方报复性设置所导致的损失,所以与本国不设置、对方设置贸易壁垒时所带来的损失相比,它的损失要更大,因此e>a,f>d。则可以分析该模型:假设中国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概率是θ,日本不设置壁垒的情况下,期望收益R1如下式所示:

  R1=(1-θ)π1+θ(π1-a)=π1-θα

  其设置壁垒的情况下期望收益则表示为下式:

  R2=(1-θ)(π1+c)+θ(π1+c-e)=π1-θe+c

  设R1=R2,则可得出θ*=ce-a;如果θ>θ*时,日本不设置壁垒措施,反之则设置。接下来假设日本设置壁垒的概率为r,中国在不设置策略时期望收益如下式所示:

  R1=(1-θ)π2+θ(π2-d)=π2-θd

  设置贸易壁垒的情况下,期望收益则表达如下式:

  R2=(1-θ)(π2+b)+θ(π2+b-f)=π2-θf+b

  设R1=R2,则可得出r*=bf-d,如果r>r*,中国则不设置壁垒措施,反之则设置。

  (三)结论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得出:该博弈的混和战略纳什均衡为(θ*,r*)=(ce-a,bf-d),即日本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概率为ce-a;中国则为bf-d。由于a、b、c、d、e、f均大于0,e>a、f>d,所以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第一,对于日本来说,当自身不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而中国未设置时,其c较大,则ce-a相应的就比较大,则日本就可以提高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概率;对于中国来说,同样的d值比较大时,可以提高设置壁垒政策的概率。

  第二,对于日本来说,在中国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而自身未设置时,自身的利益损失就会相应的增大,即a值越大,其ce-a值也就相应的越大,此时日本设置壁垒措施的概率就会增加。对于中国而言同样如此。

  第三,如果e与f增加,则ce-a与bf-d就会相应的减小,这是由于在设置了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时,会导致对方采取更为严重的报复措施,则本国采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机率就越小。

  三、结语

  总之,由于发达国家在技术、贸易等方面均有优势,所以国际贸易中其会战据相对的主导地位;当发展中国家面对这种壁垒策略时,对其报复所带来的损失对其影响也相对较小。因此多数贸易、技术强国会主动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发展中国家则处于一定的被动地位。由此可见,基于博弈分析的角度,发达国家由于其技术水平比较高,所以多会主动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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