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原理在贷款分类方法中的应用
来源:网络 时间:2022-03-19
现行的贷款五级分类方法是在运用会计原理审慎原则的基础上制定的。它充分考虑了银行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对银行可能遭受的损失及时、足额地计提准备金,避免了银行因贷款准备金不足而对银行资本的过度侵蚀,是商业银行持续、稳健经营的重要保证。了解会计原理在贷款分类方法中的应用,对于商业银行正确、有效的实施贷款分类方法具有重要的意义。一、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IASC)1989年所做的定义
1.收入:指在会计期间内经济利益的增加导致权益的增加。增加的形式可以是扣除股东扩股(增资)的部分后资产的流入或增加,也可以是负债的减少。
2.支出:与“收入”相反。它是指在会计期间内负债的流入或增加,也可以是资产的减少,在扣除对股东的分配后导致经济利益的下降,而这种下降造成权益的减少。
IASC提出:在明确认定的情况下,任何一项资产或负债若满足上述定义,即造成利润或权益的增加或减少,都应该在财务报表上给予承认。这些如何操作涉及到会计原理。
二、相关会计原理的选择
(一)历史成本法。历史成本法主要是对过去发生的交易价值的真实记录,其优点是客观和便于核查。历史成本法认为,“收入”是指一定时期内账面上资产和负债增减的净值。假设无坏账风险,按该法反映的贷款组合,就是当前未偿还贷款总额。历史成本法的重要依据是匹配原则,即把成本摊派到与其相关的创造收入的会计期间。但历史成本法也有其不可克服的缺陷,主要表现在:
1.与审慎的会计准则相抵触。在所有的会计准则中,审慎原则是根本性原则,根据该原则,收入只有在实现之后才应得到承认,而损失只要预见到就要登录。历史法的匹配原则平均摊销成本,不能反映特殊情况下资产和负债的变化,并且因为这种方法主要记录账面价值或名义价值,不能对资产和负债给予区别处理。
2.不能反映银行或企业的真实价值或净值。尤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产的当前价值往往与账面价值有很大差距。按照历史成本法,只有出售资产或清偿债务时,市场条件变化对其造成的影响才能得到反映。而且历史成本法是通过呆账准备金的计提或者通过资产的注销来反映资产损失的。因此,历史成本法不能及时、准确地反映资产价值的变化。对于银行和企业,决定资产价值的主要是当前的市价。从金融监管当局的角度也不难看出,采用历史成本法会导致银行损失的低估和资本的高估。
(二)市场价值法。市场价值法是按照市场价格反映资产或负债的价值,若完全实行市场价值法,收入即代表净资产在期末与期初的差额。因此,与历史成本法相比,它不必对成本进行摊销。
市场法的优点主要在于,它能够及时承认资产和负债价值的变化,因此能够较为及时地反映信贷资产质量发生的问题。银行可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化为其资产定值,而不必等到资产出售时才能知道净资产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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