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会计计量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来源:网络 时间:2022-03-19
摘要:21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产品与技术的更新越来越快,研究与开发新产品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必然趋势,企业投入到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占企业总支出的比例也越来越大。知识经济是以知识的生产、分配和使用为最重要因素的经济。
关键词:无形资产;计量;对策。
一、无形资产的确认与计量方法。
(一)新准则对无形资产的确认。《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中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变的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才能予以确认: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同时规定,企业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不应确认为无形资产。
(二)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方法。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指最初取得。
无形资产时的入账价值。在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中主要运用历史成本法。取得的途径主要包括外购、自行开发等方式。1.外购无形资产的计量。外购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买价、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2.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计量。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属于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形成企业的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成本,但是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支出不再调整。
(三)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是指在无形。
资产的存续期间衡量其价值,主要包括无形资产的摊销和减值。1.无形资产的摊销。①无形资产的摊销时间。企业应当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为有限的,应当估计该使用寿命的年限或者构成使用寿命的产量等类似计量单位数量,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应当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②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一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只计减值。③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应当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一种是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另一种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2.无形资产的减值。对于有使用寿命的无形资产如果出现无形资产减值的迹象,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处理。因企业合并而产生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
二、现行无形资产计量存在的问题。
1.无形资产确认项目范围过窄。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发展,科学技术在经济增长中的贡献率将越来越高,知识成为经济增长的决定性因素,以知识为基础的无形资产将日益成为企业未来现金流量与市场价值的主要动力。在高新技术企业,衡量企业价值的主要标志不再是物质资源的多少,而是无形资产的多少。《新会计准则》规定予以确认的无形资产只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2.无形资产初始计量方法单一,计量金额不够全面。(1)外购取得的无形资产。新旧准则对外购或者单独取得的无形资产都以成本进行计量。但是,当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时,新准则规定无形资产的成本为其等值现金价格。IAS准则规定与此大致相同。而旧准则一般不考虑现值对资产计量的影响,直接以实际支付的款项进行初始计量。相比较,新准则的计量方式更加合理,计量结果也更接近公允价值,更真实地计量了无形资产的初始价值。(2)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
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分为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研究阶段是探索性的,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已进行的研究活动将来是否会转入开发、开发后是否会形成无形资产等均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开发阶段是相对于研究阶段而言,开发阶段应当是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具备了形成一项新产品或新技术的基本条件。新准则规定,与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不仅包括依法申请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而且包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与旧准则相比,将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也允许计入其价值。3.对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不便于管理、控制。新准则对无形资产后续计量只包括摊销和减值,没有对后续支出进行规定。由于新准则的规定较为灵活,对于后续计量的许多方面需要专业的判断,如:残值、减值等,并且主观性较强,这就导致了在管理技术上难以控制和加大了操纵利润的空间。
三、准确计量我国无形资产的对策。
1.扩大确认范围。新准则规定企业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不应确认为无形资产。这导致很多重要的无形资源被排除在外,如自创商誉、人力资本等,从而使企业无形资产整体价值被低估。企业的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被排除在无形资产的确认范围之外,但这些“资产”却在现代企业价值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高度竞争环境下的创新型企业在这些方面表现得特别突出,如制药业等,它们的投资重点主要表现在雇员知识、营销和分配系统等方面。然而,这些在财务报表中都未能得到充分反映。可以考虑采取一种最适当的方式将此类无形资源的相关信息纳入财务报表,有助于投资者得到靠且相关的会计信息。
2.逐步建立公允价值计价的环境。国外公司治理相对规范,监管体系完备、资本市场发展相对成熟相适应,在计价手段上,国际会计准则,对于无形资产都采用的是以公允价值计价。此次颁布的新准则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产,债务重组等方面均谨慎地采用以公允价值。虽然我国证券市场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和完善,但我国公允价值的应用环境并示完全建立,国际接轨是方向,是大势所趋,因此我国应在今后逐步建立公允价值的计价环境。
3.对研发费用资本化的建议。准则中,我国改变了之前研发费用完全费用化的做法。对开发过程中的费用,成果符合相关条件,就可以资本化。这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迈出了一可喜的一步。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由于研究费用与新产品或新工艺的生产或使用及给企业带来效益的确定性较差,应在费用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直接记入当期损益,并且在以后会计期间也不确认为资产。对于研究活动——初步智力成果,采取费用化处理;对于开发项目由于开发项目是直接转化为生产力,应该采取资本化处理方法。
参考文献:
[1]刘德运,主编。无形资产评估[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0,9.
[2]蔡吉祥,著。无形资产学(修订本)[M].人民出版社,20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