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期货经纪公司风险管理研究
来源:网络 时间:2022-03-19
一、期货经纪公司所面临的风险
1、市场风险。当某一合约行情出现连续涨停板或跌停板,如果期货公司不能及时斩仓,满仓操作的亏损一方难以退出,爆仓风险加大。一旦出现爆仓,客户往往一走了之而由期货公司先行承担经济损失。这一风险是期货公司最主要同时也最难解决的风险。
2、操作风险。这类风险包括:下单员或红马甲报错、敲错客户指令,造成风险损失;结算系统及电脑运行系统出现差错,造成风险损失;没有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制度操作,缺乏监督或制约,造成风险损失等。
3、流动性风险。期货公司不能如期满足客户提取期货交易保证金或不能如期偿还流动负债而导致的财务风险。例如,有的期货公司允许客户透支,有的公司则将资金抽出投向其它金融工具,这些都潜伏着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4、政策风险。近年来,中国期货市场新政策不断出台,每一项政策、法规出台或调整(如保证金、交割等规则的变动或国内经济政策调整等),都会引起市场较大的波动,进而影响到期货公司的经营。
二、期货经纪公司衡量风险的方法
1、定性分析方法。所谓定性分析方法,主要是期货公司的风险控制人员根据经验,对本公司客户的持仓品种、持仓结构、资金情况、历史信誉情况等进行分析,判断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点及风险程度。同时,公司通过成立风控工作小组、设计业务流程、过程监督、绩效评估等方式保证将公司经营风险控制在一个合理范围内。定性分析方法可操作性较高,如果一家期货公司能够设计出合理的风险控制制度,具有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和较强的执行力度,其风险控制能力就相应地比较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也比较强。
定性分析方法最主要的缺陷在于,期货公司无法对公司所面临的风险的具体数量进行衡量,从而给公司的整体经管管理带来困难。
2、定量分析方法。(1)SPAN系统。在目前的衍生品市场中,最成熟的衡量投资组合风险值的系统是SPAN(Standard Portfolio Analysis of Risk)。该系统是由芝加哥商业交易所于1988年为衡量旗下结算会员头寸的总风险从而确定应收取的保证金金额而推出的,现已逐渐成为一个全球计算投资组合保证金的行业标准。
SPAN是一个综合性的风险评估系统,可以精确地计算任意投资组合的总体市场风险,并在此基础上结合交易所的风险管理理念,计算出应收取的保证金。SPAN的核心计算模块由交易所计算并以参数文件的形式每天免费提供给投资者,投资者只要在此基础上输入各自的头寸情况,就可以方便地对自己的投资组合进行风险分析,并计算出自己头寸所需要的保证金额度。
(2)VaR风险值。目前,运用最广的综合性风险衡量指标体系是基于VaR(Value at Risk)理念的指标体系。VaR理念的核心是VaR风险值,其含义是在市场正常波动下,一个资产组合在特定持有期间内以及特定的置信区间下,由于市场价格变动所导致此投资组合的最大预期损失。
要计算一个金融机构或资产组合的VaR值或建立VaR的模型,必须确定三个系数:持有期间、置信区间、观察期间。目前国际金融业中的银行、保险公司、投资基金、养老金基金及国际期货业都已广泛使用VaR方法来测量期货交易中的市场风险。
(3)期货公司净资本监管指标。以净资本为核心的监管报表和指标体系,是期货经纪公司监管制度的核心之一,也是期货市场发达国家监管市场的通行做法。中国证监会于2004年9月开始实施期货公司净资本监管报表和指标体系,旨在通过测算净资本并结合持仓情况与结算数据,对期货公司风险状况进行有效监测,以准确、及时地反映期货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和抗风险能力,使期货公司监管工作更加科学、更透明。
以净资本为核心的监管报表体系的根本在于计算净资本,它是以期货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一项为基数,综合计算“资产调整值”(包括资产流动性、银行存款、应收保证金等项目)、“负债调整值”(主要为风险准备金)、“客户未追加到位的保证金”等项目而最终得到的净资本额。
三、我国期货经纪公司风险控制现状及存在问题
1、股权结构不合理,“一股独大”现象普遍存在。期货经纪公司的股东数量一般为两至三家,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多在50%以上,更有相当一部分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在80%以上。股权集中度较高,导致缺乏形成权力制衡的产权基础,而且控股股东多为国有单位,股东法人治理结构的不健全又进一步加剧了股权集中的弊端。股东会往往成为大股东的“一言堂”,中、小股东的正当要求经常被漠视,权益往往得不到有效保护。经理层一般由大股东直接委派,控股股东实际上控制了期货经纪公司,容易引发注册资金不实、大股东抽逃注册资金、期货经纪公司挪用客户保证金等问题。
2、组织架构不尽合理。风险控制工作需要包括稽核部在内的各相关部门的配合与参与,需要管理层的支持。目前,期货公司稽核部门承担了主要的风险控制职责,与内部市场开发、研究、结算等部门没有建立制度性、常规性的协调机制。这样,期货公司往往只能实现事中、事后的风险控制,而无法做到事前的防范于未然。因此,这种风险控制体制并不尽合理、有效。
3、没有实现客户开发与风险控制的协调发展。目前,期货经纪公司经营业务雷同,呈现同质化竞争态势,价格成为主要竞争手段。在这种市场条件下,迫于拓展市场、扩大代理交易量、提高佣金收入等业绩压力,期货公司往往无法实现对客户特别是大客户从开户到资金、结算等各业务流程的完全监控,给公司经营带来风险隐患。随着期货公司纷纷开展居间代理人业务,客户开发与风险控制间的关系将更难以把握。期货公司只有从战略层面综合考虑客户开发与风险控制间的关系,把握好两者的关系,才能保证公司的长远发展。
4、基本没有引入风险定性分析方法。受我国期货市场数据不完全、有效性不够等原因的影响,目前,Var方法在期货公司往往只停留于研究阶段,基本没有得到运用。期货公司所面临风险的大小只能依靠有关人员的经验性的估计。
期货经纪公司净资本监管指标体系作为一套比较科学的监管指标,能够衡量期货公司的总体财务状况及抗风险能力,但它无法具体测算期货公司持仓结构所带到的风险,因而有一定的片面性。
5、研究工作质量不高。我国期货市场作为一个新兴市场,某些品种的特殊行情可能会给期货经纪公司带来很大风险。如果期货经纪公司的研究报告能够提前预测到这类行情,将有助于客户和公司做好风险控制工作。目前,许多期货经纪公司并不太重视研究工作,往往只限于常规性的市场短线操作分析,缺乏前瞻性、高质量的研究报告。殊不知,好的研究是最好的风险控制手段。
四、期货经纪公司风险管理措施
1、完善期货经纪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我国期货经纪公司应该采取国内公司普遍采用的外部治理模式和内部治理模式相结合的混合模式,即董事会中设有独立董事参与决策和监督,董事会之外又有监事会,对董事会、经营层的决策、经营进行监督。由于我国期货经纪公司是属于特殊服务行业的金融企业,其风险大大高于一般企业,而且在期货经纪公司的经营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也更突出,因而,在期货经纪公司的治理结构中应更多地考虑加强监管和激励机制。另外,监管部门、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也应加强对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监管管理。
2、建立合理的组织架构。在授予风险总监以一定的风险管理权限的基础上,成立跨部门的风险控制小组,有稽核部、结算部、研究部、市场部等部门参加,总经理或主管总经理任组长,定期召开会议;建立快速的风险事件反应机制,提高风险管理能力;提升风险管理层次,直接向总经理负责。
3、做好业务流程的风险控制工作。重新梳理公司业务流程,制订涵盖公司内部客户开户、交易、结算、交割、财务及电脑系统等各项业务流程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各项业务依据授权进行,并对营业部的风险程度进行分类监控,实现风险源头的有效查询。同时,以证监会实施净资本指标管理为契机,建立公司内部风险管理体系,加强稽核审计力度,确保营业部财务清晰,及时与总公司结算。
4、加强研发力量,提供高附加值的研究报告,防范市场风险。对期货公司而言,出现异常行情意味着公司经营风险加大。如果公司有高质量的研究力量,能够比较准确地预测到这种非正常行情,并提前劝说客户调整持仓方向或结构的话,将不仅能够提高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而且能够巩固和发展公司客户与业务。目前,国内领先的期货公司都在不断加强与充实其研究能力,而研究能力的高低一定程度上将决定公司的市场份额。
5、实现客户开发与风险控制的协调发展。期货公司有必要将客户开发工作与风险控制工作一并考虑,综合平衡公司业务发展与实施严格风险控制两者之间的成本费用关系。管理层应明确,进行风险控制所需成本费用应由确保实现公司长远目标和预防、控制风险的有效性来决定,而不是根据短期内的损益情况来考虑。应将实施风险管理控制的成本费用支出看作是期货公司的一项连续的、长期的可以给企业带来竞争力和价值增值的投入。
6、加强系统建设,应用VaR等定量分析方法。长远看,我国期货公司的风险监控与风险防范必将走向定量化、电子化,与目前的定性分析方法共同构成风险控制的核心。哪家期货公司在这方面早走一步积累了经验,就有可能在未来的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
7、加强培训工作,提高全员风险控制意识。风险控制工作涉及整个期货公司,离不开公司各部门的支持,需要各位员工做好自己的工作,以最大限度降低各种流程性风险。为此,期货公司需要不断加强培训,提高全员的风险意识,提升公司各项业务流程的合规性和合理性,以最大化地减少风险。
综上所述,面对国际与国内期货市场的发展,期货经纪公司面临的风险较多且复杂,期货经纪公司需要不断提高其风险管理能力与水平。只有这样公司的赢利能力和市场份额才会得到有效提升,才能持续健康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