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互保基金对我国期货制度的启示
来源:网络 时间:2022-03-19
一、我国期货市场和公司的现状
我国的资本市场在十几年间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主体的不断丰富和产品的不停创新为市场注入了源源不断的活力,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特征也越发明显。但快速发展的过程中风险程度也随之增加,保险市场上中小规模的公司运用万能险产品筹集的资金频繁对上市公司进行“野蛮”收购,导致南坡和万科两大公司的经营与发展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冲击,而发展得较晚的期货市场也充满激荡。2016年年底大宗商品价格出现“闪崩”――在短短十分钟内可谓是天堂与地狱,从涨停到跌停将市场中的风险完整诠释出来。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公司“伊士顿”凭借着期初600万的本金在短短两年的时间竟获益20多亿,随着监管部门的查处也将“高频交易”推上了风口浪尖,为我监管部门面对期货市场中高科技技术的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
期货公司自身的经营风险也不容忽视,华南期货是我国第一家存在破产危机的公司,由于净资本持续不达标、信息系统存在隐患和管理制度不健全,2011年11月7日到2012年2月6日该公司被监管机构暂停了经纪业务―这项业务是期货公司生存的基石。
随着互联网技术对期货市场的影响在日后的经营中期货公司也会受到科技创新的冲击,因此它们在接下来的经营中也要积极寻找转型方向,规避复杂的风险,发挥在资本市场中衍生品类业务的优势从而应对新的挑战。
二、两国制度对比
(一)概述
安全性、公平性和效率性是我国期货市场风险监管体系的三大目标,安全性是期货市场发展的前提,也是公平性和效率性的基?A,虽然期货市场最基本的功能是进行风险管理,但在当前的中国更多的却是套利投机,这一功能在短时间内也是很难被改变的,因此面对风险程度如此巨大的期货市场更应当注重对投资者合法利益的保护。
当前市场中最主要的参与者是中小规模投资者,他们金融知识相对不足,获取信息和掌控市场变化的能力较弱,对未来价格的预期也大多缺乏合理性,多是一种非理性的投机行为,往往隐藏着自身财产遭受损失的巨大风险。除对期货公司和交易所行为的监管外,用制度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也是监管部门需要考虑的问题。如果没有合理的制度对投资者利益进行保障,当市场出现如2016年的“闪崩”不仅本金会遭受巨额损失,对期货市场的信心和投资的积极性也会大打折扣。由于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联系紧密,期货市场存在的风险可能最终会引发金融体系的巨大危机。
在利率市场化的进程中过程中有存款保险制度作为有力的支持,在期货市场中也应建立相应制度,如投资者保障基金制度。任何一家公司的经营都可能会涉及破产倒闭的危机,期货公司也是这样,当其破产或者无法兑付投资者的保证金时,可通过筹集的期货投资保障基金减小损失,维护合法利益。
(二)与新加坡互保基金的对比
所谓的投资保障基金就是在期货公司严重违法违规或者风险控制不力等导致保证金出现缺口,可能严重危及社会稳定和期货市场安全时,用于补偿投资者保证金无辜损失的专项基金。这笔基金一部分从期货交易所积累的风险准备金中提取,类似中国人民银行从各家商业银行提取的存款准备金,另一部分来源于期货公司开办业务中一定比例的手续费,伴随着不同风险程度的期货公司评级,所收取的资金比例也不同。新加坡期货市场中也有类似制度――“互保基金制度”,该笔资金的筹资主体是市场中各个交易所而并不是金融监管当局,主要来源是交易所会员缴纳的费用。该笔基金也并不是对投资者在期货交易的所有损失都进行补偿,仅适用于期货公司破产或发生投资者保证金被挪用的情形,其中挪用行为也有细分的范围界定,需要满足损失发生在交易过程中、行为的主体是期货交易公司和行为发生的时间在互保基金设立后这三个条件才能补偿投资者的损失。新加坡市场之所以把交易所作为监管的主体是因为它能对日常的交易实现一线监管,可以从源头防范期货市场存在的风险且效果直接明显。
从保障基金的用途来说,当期货公司具有法律和自身风险管控问题或不能清偿保证金时我国制度才会对投资者进行补偿,但投资者进行非法期货交易而产生的保证金损失不予补偿。
而新加坡的互保基金的用于有两个:一是期货公司破产,当破产发生时先用自有资产进行弥补,当该笔资产不足以补偿投资者损失时再使用该比基金;二是挪用客户资金造成的损失,也有三个条件:损失时在交易过程中或是与交易相关、行为的主体是期货公司或是代理人、从时间上来说该行为发生在互保基金成立之后,这两种用途只能选择其中之一。
从保障基金的来源来看,我国的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启动资金,主要包括期货交易所在自身日常活动中积累的风险准备金;二是后续资金,由期货交易所向会员即各家期货公司收取、从期货公司业务中的手续费按一定比例收取和基金管理机构追偿或是接受其他法定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财产组成。同时监管当局也会对市场中期货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水平进行及时、客观的评估,当上述要素发生恶化时也会相应提高固有资金的缴存比例,以防范可能存在的风险。
而新加坡的互保基金的基础由三部分组成,分别是:期货交易所会员交付、期货交易所自身缴纳和所筹互保基金交由专门机构管理投资产生的收益。还有一部分是期货交易所通过和保险公司建立业务的往来,签订有关合约对交易所会员的破产和挪用客户资金等责任进行投保,当相关事项发生时保险公司的赔付金额也属于互保基金的额外组成部分。 ?Ρ确⑾治夜?的保障基金从来源上体现了较强的顺序理念,两部分几乎包括了市场中所有的参与主体。先进行筹集的启动资金能从期货交易所自身出发,发挥其在期货市场中的自律管理人角色,再通过交易所监督和管理的日常业务获取稳定的后续资金,一方面丰富了资金的来源,降低了风险的集中和资金供给者的负担,另一方面也让期货市场中参与者更多的加入到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队伍中,从多角度发挥维权主体的作用,也能增强投资者对交易的信心。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推进,单一国家的金融风险会在短时间通过利率、汇率等因素波及世界各国,期货作为标准化的衍生工具具有联动性和高风险性的特征,期货公司面对的市场风险和操纵风险会严重影响自身经营和财务状况,如果不对期货公司的经营指标进行及时的评估可能会让其开展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业务,增加投资者利益受到侵害的可能性。及时调整固有资金的缴存比例能一定程度上控制期货公司开展业务的风险等级,从成本的角度规范公司的经营,提升公司盈利的效率。
而新加坡互保基金的来源基本和我国制度类似,但唯有一点值得关注。保险与资本市场密不可分,作为现代金融三大支柱之一近些年也取得了明显的进步。向保险公司进行相关保险标的的投保不仅能对风险进行保护,还能加强资本市场中两大主体的联系,提升保险公司对期货交易风险的管理,丰富自身业务的范围。
三、制度的改善――加强与保险公司的业务联系
新加坡作为亚洲最大的机构投资者基地已经成为众多资产的重要枢纽,它也是世界范围内排名前列的外交交易中心,超过300家全球性贸易公司参与到由它主要的大宗商品交易活动之中。实时收集全球指数的强大电子信息系统、领先的交易引擎和高度规范的政策法律环境使得新加坡期货交易在亚太乃至世界范围内期货交易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和众多国家的期货市场建立了联系紧密。
我国的期货交易市场起步较晚,相关法律还不健全,目前仅仅靠《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作为法律层面的文件来规范各方主体的行为,通过新加坡期货市场相关规定的借鉴有助于加快《期货法》出台的角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可能存在的漏洞。
通过上述对比,在期货投资保障基金的不断完善过程中值得学习的地方就是加强和保险公司之间的联系。2015年“三农”方面的业务创新成为期货与保险公司业务合作的“领路人”,该产品主要的服务对象是农产品(玉米、鸡蛋),避免其价格出现异常波动对种植户带来巨额损失。除了农业,还有很多合作领域的空白等着期货和保险公司一同填写,期货公司自身的经营风险就是其中之一。
(一)保险公司角度
把期货公司破产和挪用客户资金行为作为保险标的能加强自身人才的能力水平,仅仅熟悉保险知识的员工已经不能妥善处理交叉效应明显的资本市场中存在的诸多现象,在原有保险知识的基础上通过的期货市场的探索和学习才能对这一新险种进行合理的设计。丰富保险公司的险种,现有业务的同质性加剧了保险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把期货有关行为作为新的关注点能开发出新的盈利点,在同行业中率先占领份额,运用创新的角度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影响力。
(二)期货公司角度
和保险公司开共同发挥业务的交叉效应是大势所趋,对自身经营风险进行投保也是对公司相关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过程,只有这样才能让产品定价更为合理,赔偿金额能真正解决破产公司的实际问题,而不会被小型不规范的公司寻找到漏洞,牺牲自身和投资者的利益来骗取高额的赔偿金。作为“大资管”时代重要的机构投资者,期货公司应当运用自身在风险管理上的优势,寻找新的物业创新点,和保险公司进行多方面、深层次的沟通与产品设计,在交叉互补中取得长足进步。
(作者单位为安徽大学经济学院)
[作者简介:俞啸天(1992―),男,安徽合肥人,安徽大学经济学院硕士在读,研究方向: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