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问题探究

来源:网络 时间:2022-03-19

  中图分类号:D63,R1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168(2017)03-0003-05

  健康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完善与创新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1],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题中之意。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的不断推进,我国流动人口不断攀升。2016年末,大陆总人口13.83亿,其中流动人口2.45亿[2]。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五大发展理念”,坚持发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并将建设“健康中国”上升为国家战略,政府相关发展政策也围绕这一目标而调整[3]。全民健康是建设健康中国的根本目的,共建共享是建设健康中国的基本路径[4]。流动人口除了要解决吃穿等基本生活问题,其对健康的要求与对公共卫生服务的期待越来越高。但一些公共服务项目“存在覆盖盲区,尚未有效惠及全部流动人口和困难群体”[5],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利用总体水平较低[6],尤其是发达地区的流动人口健康已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7]。近年来由于流动人口造成的社会公共卫生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如麻疹、手足口病、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疫情多由流动人口引发,严重威胁人们的健康。由于流动人口的体检、随访、建档等工作不到位,也严重影响一个地区慢性病的管理和控制水平。流动人口中的许多孕产妇得不到全面的产前咨询和体检筛查,使妇婴健康难以得到保障。如何从“共享发展”理念出发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是我国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志。

  一、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内涵与内容

  20世纪80年代中期,西方进入“新公共卫生时代”[8](pp.16-28) ,为公众提供公共卫生服务。世界卫生组织指出,公共卫生是一个社会性和政策性的概念,致力于提高所有人的健康[9]。公共卫生服务是为了改善、保护和促进全体人民健康,由政府出资、各级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卫生产品和卫生服务[10]。作为公共产品的公共卫生体现的是社会效益,因此要求由政府来提供。但由于公共卫生服务涵盖的内容广泛,在政府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只能首先保障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即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本医疗卫生机构向全体居民提供的、公益性的公共卫生的干预措施,主要起到疾病预防控制作用[11]。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是指保证每个居民无论其性别、年龄、种族、居住地、职业、收入,都能平等地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2]。尤其是流动人口这一群体①,包括其父母、子女等特殊人群,更需要平等地得到国家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居民同等地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将有助于缩小城乡居民的差距,更加充分体现共享发展的理念。

  2009年,中央提出“促进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医改目标[13]; 2011年出台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将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人群列为重点,具体包括预防接种、0~6岁儿童的健康管理、孕产妇的健康管理、城乡居民的健康档案管理、老年人的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的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的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健康教育、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和处理,以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总计11类服务项目[14],但实际操作中并未覆盖流动人口; 2013年专门出台政策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15]; 2014年卫计委等五部门进一步指出要求,各地在流动人口中全面落实11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特别是优先落实好流动人口的儿童预防接种、孕产妇和儿童保健、传染病防控、计划生育、健康档案、健康教育6类基本公共服务,到2020年建立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的运行机制[16],并做好流动人口的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4]。

  由于国家高度重视,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覆盖面不断扩大。2015年,我国0~6岁流动人口子女《儿童保健手册》建册率为91.8%,流动人口子女的免费接种比例达到98.4%[4]。一些省市如天津等地在计划免疫和传染病控制工作中,将流动人口作为重点服务人群,采取一系列措施,对流动儿童开展社区主动搜索、定期开展疫苗查漏补种、深入流动人口聚集地开展防病知识宣传等。但就整体而言,流动人口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并未真正有效地开展。

  二、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投入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费用不足,服务水平低,服务项目不均。虽然一些地方政府

  公共卫生服务投入不断增长,但随着流动人口数量不断增加,现有投入仍不能满足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需要。如某市乡镇政府对基本公共卫生全年投入73.57万元,而实际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为76.72万元,差额部分需靠临床收入补充。相对于流动人口公共卫生需求,由于政府总体投入不足,使得卫生服务机构只能用有限的经费,优先完成户籍人口的卫生服务,直接影响了流动人口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提供,一些政策难以得到真正落实。其根本原因是以常住人口为基数核定与安排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筹资的政策安排,致使筹资“两头落空”,直接影响了服务供给的均等化水平[17]。尽管地方政府免?M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但是流动人口的公共卫生服务并没有完全纳入系统进行规范化管理。与常住人口相比,流动人口的服务落实普遍较差,服务水平较低,项目实施也相差很大。有地方明确规定,对户籍农村妇女儿童实行免费孕产妇产前筛查和产检项目及儿童髋关节、白内障、先心病筛查;但对流动人口进行的相应服务项目实行收费。流动人口流入到经济发达地区,难与当地户籍人口一样均等地享有服务项目。一般而言,经济发达地区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高于全国标准,人均费用也高于全国标准,而流动人口往往不能在当地享受多出的服务项目。   (二)政府管理部门间缺少有效的协调联动机制。我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具体管理部门多达二十余个,且缺少有效的协调配合机制。这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由于财政部门资金拨付不到位,致使服务机构提供了服务却拿不到钱,或已提供服务的担心拿不到钱;由于对基层医疗卫生投入不到位,某些医疗机构出现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买设备、搞基建等现象,影响了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提供;由于财政、卫生、计生、公安、人社等部门没有建立部门间的协调联动机制,流动人口信息采集也没有纳入政府信息化建设体系,信息资源难以共享互通,不能为流动人口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信息支撑。

  (三)流动性强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施带来一定难度。流动人口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流动无序,这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带来难度。流动人口为流入地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但也对该地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服务提供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由于流动人口流动性强,成为疾病传染源的几率较高,无形中增加了治疗、控制成本。当下,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面临的最大挑战是难以找到服务的对象,更不清楚服务对象的基本情况。常常是刚为某一流动人口建立管理健康档案,又不知其去向,影响了项目的完成率,也直接影响了考核结果和服务经费拨付。因此,一些服务机构便将流动人口排除在外,致使流动人口陷入户籍地与流入地两不管境地。加之,各级政府在流动人口属地化管理过程中,由于人员、资金等因素所限,使得流动人口的信息采集、健康管理存在一定难度,很难做到与常住人口管理一盘棋。

  (四)流动人口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认识不足,存在抵触情绪。流动人口离开户籍地的目的是打工?钱,因此不少人不愿接受居住地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从内心抵触或拒绝接受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原因在于以下几方面。一是经济状况较差导致流动人口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敬而远之。流动人口将主要时间和精力用于忙生计,无暇到服务机构接受服务。不少人认为,自己身体好,接受服务管理耽误时间,影响赚钱,而且担心查出病来没钱治。如此导致不能及时发现疾病隐患,直至小病拖成大病后回原籍诊治,贻误了最佳治疗时机。二是文化素质较低导致流动人口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必要性缺乏足够认识。流动人口一般从事的是较低级、简单繁重的体力劳动,文化程度相对较低,不了解、不理解为什么要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国家相关政策和自身权益不清楚。如在某地砖厂打工的四川凉山彝族等流动人口,其子女多数没有计划免疫接种史,没有接受过体检,甚至有些孩子就在低矮窑厂宿舍出生。工作人员主动上门服务,并反复讲解国家政策,但多数人称其祖祖辈辈都是如此,拒绝接受服务。后经当地干部出面干预,甚至找到企业经营者,以不接受服务就将其辞退为条件,才使他们勉强让孩子接受疫苗接种,而其他服务项目如妇女体检等项目仍难完成。三是心理自卑导致流动人口不愿主动接受服务。流动人口一般交往范围有限,信息闭塞,特别是一些人在流入地自卑心理严重,因此主动领取免费的健康手册或参加免费的讲座培训比例很小,很少主动参加公共健康知识讲座、健康咨询等健康教育活动,认为这些活动只是针对当地常住居民的,自己是外地人,无权享受。

  (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队伍不健全,考核机制欠科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方面均面临巨大困难;现有队伍不稳定,工作人员积极性不高、规范性不强,而且具有发展潜质的专业人员流动性增加。在这种情况下,现有人员仅服务常住人口已显力所不及,扩展到流动人口就更加困难。此外,由于不少地方对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够重视,目前我国尚未形成对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实情况的考核系统,考核方法还限于不定期督导、每季度直报等粗线条的项目监测和评估,缺乏明确的考核标准。

  三、创新模式,多措并举,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均等化

  (一)进一步加大政府对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总体投入,确保经费落实到位。一是加大政府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政投入,包括基本建设、大型仪器设备的投入以及卫生服务队伍的投入。二是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投入与落实保障机制,根据绩效考核的结果,通过预拨加结算方式,足额、及时拨付服务专项经费。三是增加对人口流入地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金额,填补流动人口筹资政策的空白[18]。四是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工作,确保各项经费落实到位,保障流动人口能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完善管理模式,健全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管理机制。一是探索多元化的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模式,根据流动人口自身特点、流出地与流入地不同地域特征,创新不同的管理模式,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能在不同管理模式下得到落实。二是建立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齐抓共管和资源共享的联动管理机制。

  各级政府以及卫计、工商、妇联、公安等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及时沟通,加强协调与配合,使流动人口一进流入地便被纳入系统管理。三是建立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考核奖惩机制。以流动人口的居住地或落脚点为切入点,突出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在流动人口服务提供与管理中的基础性地位。四是完善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各项管理制度,科学、合理设定工作任务目标,落实不同主体的责任分工,量化各项考核指标,层层分解任务,赏罚分明。五是改革公共卫生服务队伍的薪酬分配机制,建立符合流动人口特点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薪酬的增长机制,同时通过完善岗位津贴制度等激励与约束机制,激发服务人员的工作主动性,将考核结果与各相关部门的工作经费、干部任免、职称晋升、职务晋级等挂钩。此外,创新基层自治模式,成立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企业自治联合会,进一步推动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建立全民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化管理系统,为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供基础保障。加快流动人口信息化建设,完善信息报告制度,研发以公安为核心、各相关部门共享的全国统一的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凭借扫描《暂住证》可以进入相应的管理系统,从而准确地掌握流动人口的真实数据。通过各部门流动人口的信息联网共享,确保流动人口的登记管理体系中能够纳入所有的管理对象,特别是要以妇女和儿童为重点。建立户籍地和现居住地人口信息互联协作与信息共享制度,实现异地查询、跟踪监测。掌握流动人口在原籍或其他流入地所接受的管理和服务情况,及时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行有效地顺延和对接,实行流出地与流入地协同管理。   (四)加强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宣传,提升流动人口自我权益维护意识与主动参与意识。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让流动人口了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具体内容,提高其认识和理解,转变其传统的生育观和健康观,主动参与和配合;提高流动人口自我保护意识,正当维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向辖区内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所有居民公示其自身能够免费享受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与内容,动员流动人口积极参与。二是根据流动人口特点,在流动人口的集散地,或在流动人口办理证照时,充分利用宣传栏、专题讲座、宣传单、电台、电视台、APP等多种媒介,向流动人口进行有关计划生育、卫生保健、慢性病等方面知识的宣传和咨询。三是积极营造关心、尊重流动人口的服务环境。转变对流动人口卫生服务观念,消除歧视心理,平等公正对待流动人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主动将流动人口纳入服务范围。四是畅通信息,加强监督。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政务公开制度,公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制度、项目内容、办事程序、岗位责任等。公示流动人口关心的免费服务政策,方便群众了解信息、进行监督。通过公布维权电话、投诉信箱等,畅通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诉求渠道。五是加强监督检查,对搭车收费以及侵害流动人口权益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切实维护流动人口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五)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一是要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队伍素质,为推进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等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基础性人才保障。培养能有效提供基本公共?l生服务的实用型人才;加强针对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能的专项培训,提高其为流动人口服务的相关能力与水平,特别要注重提升工作者的沟通与说服能力,使其提供的服务更契合流动人口的需求。二是要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的职业培训、资格考评、职称晋升等机制,出台符合实际的职称评定等特殊政策。三是建立健全城乡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基础网络,切实提高流动人口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水平,使流动人口也能平等、充分地享有国家的福利与社会发展的成果。

  注释:

  ①《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将流动人口界定为: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是指一个直辖市或地级市所辖区内以及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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