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流动人口管理问题及对策研究
来源:网络 时间:2022-03-19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人口城市化规模逐渐扩大,人口流动已经成为一种社会常态。而福州市作为福建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东部沿海城市,由于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国家给予的相关优惠政策,已经成为福建省流动人口聚集的重要地区之一。外来人口的大量流入,虽然为福州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资源,促进福州经济的发展;但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给福州的治安环境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特别是外来人口违法犯罪现象已成为社会关注的治安焦点。因此,如何加强现阶段流动人口的管理已成为刻不容缓的工作。
一、福州市人口流动的现状
根据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2014年12月4日公布的《2013年福州市流动人口结构情况表》显示:福州市流动人口总数达1756076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4.7%,其中晋安区283132人,仓山区276150人,鼓楼区98872人,台江区77242人,马尾区58108人,闽侯县153490人,连江县134848人,罗源县73584人,永泰县70902人,闽清县38295人,福清市294840人,长乐市196613人。以中青年为主,夫妻一同打工的占多数。
二、福州市流动人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理念和认识上未达成统一
当前我市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仍处于粗放型阶段,长期以来形成的重收费、轻管理、不服务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从而形成诸多管理上的盲区和误区。服务在过去的管理过程中几乎是空白。尽管目前福州市在流动人口管理的某些领域逐步增设了一些服务项目(如“一站式”服务管理),但尚不够成熟。
2.流动人员劳动权益和社会保障有待完善
现阶段,在来榕人员就业比较密集的建筑、服务等领域,劳动安全保障不到位、生活工作环境差、劳动强度大等现象还是比较普遍。调查显示,目前来榕人员平均每天工作时间超过10小时,尤其在一些非正规企业中,超时、超强度或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时有发生。同时,来榕人员的社会综合保险覆盖面不大。在福州,虽然持有长期居住证的来榕人员可以和本地劳动力一样参加社会保险,持有临时居住证的来榕人员可以参加综合保险。但是,有些企业为了节省用工成本,常常借故不为职工办理。可见,现行社会保障制度与户籍制度的依附关系,使得目前的综合保险制度设计并不能真正解决来榕人员的养老保障问题。
3.流动人员治安管理工作面临压力
导致此状况的原因主要有三方面:一是流动高危人群管控措施尚未落实。从被打击处理的来榕人员看,有三分之二以上落脚点是在出租房、中小旅馆,而且绝大多数没有登记办证,“登记不犯罪、犯罪不登记”的特点十分明显。二是“以房管人”和“以证管人”成效不显著。取消房屋租赁治安行政许可后,福州出台了来榕人员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并加大了对违规出租房东的处罚力度,但由于执行程序复杂、查找房东和收集证据困难,收效甚微。同时,工作与生活的流动性使来榕人员主动办理居住证或暂住证的积极性不高,常常是关系到切身利益时才被动办理,再加上参与来榕人员服务和管理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未能真正落实到位,使派出所、街道、居委等对证照管理的基层部门不能形成一体化管理。三是来榕人员自身原因。
4.证件化管理低效,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困难
证件化管理是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其他各部门管理与服务的前提,证件化管理的登记、发证、验证、销证的各个环节,对采集和掌握流动人口基本信息起着决定性作用,有利于其他职能部门各种专项工作的展开。虽然办证与流动人口的切身利益没有重大冲突,但同时对他们也无利可图,办证在流动人口眼里只是一道繁琐的操作程序,既要无偿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又要自己花钱,还要浪费时间,所以在没有强制性措施的前提下,选择不办证也合乎逻辑。但这对我们动态的证件化管理形成了致命的打击,使很多管理上的无力和操作上的估计不足暴露无遗。
三、加强福州市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对策建议
1.转变观念,寓管理于服务中,积极创造亲和氛围
可通过媒体和其它渠道宣传流动人口对福州的积极贡献,阐述福州市民在生活休闲工作等方面对流动人口的依赖,倡导本地居民与流动人口的和睦相处,弱化福州市民对流动人口的排斥感。同时,也要对流动人口宣传并强调福州市民非常欢迎遵纪守法的流动人口,也可制作学说福州话的培训节目和介绍福州风土人情的节目播出,让流动人口尽快的熟悉福州、融入福州。树立公平对待、依法保护、服务至上的理念、真正做到把管理融于服务之中,实现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统一。
2.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社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形成政府与社会合作、多元主体对流动人口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新局面:一是以社区为平台,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社区居民的主体作用,开展合作治理,使社区管理机制和手段能够得到科学运用和发挥;二是对流动服务管理基层群众自治进一步推行,使出租屋业主的服务管理作用能够得到充分发挥,按照“谁出租、谁负责”原则,采取所在村计生主任、物业、小区楼长结合的方式,对出租房屋的管理进一步加强,从而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三是加强企业的作用,明确“以业管人”的责任,对企业内部流动人口就业人员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
3.建立流动人口管理长效机制
一是完善社区服务管理制度。健全基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鼓励流动人员参与社区自治,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能力,引导其融入当地生活。加强协管员队伍建设,明确协管员的职责和任务,加强考核,提高素质,并保障其相应的收入和福利。二是探索实行居住证制度。改革现有暂住证制度,逐步实行临时居住证和居住证制度,对在本地居住一定年限、具备一定条件但尚不具备户口迁移条件的人口,给予在子女入学、计划生育、卫生防疫、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市民待遇。
4.构筑流动人口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
一是使管理系统“一体化”得到实现。科学综合医疗、公安、劳动、计生、社保等部门信息资源,逐步建立上下联通、资源共享的全市信息系统,实行“一方采集、多方采用”的信息采集合作与共享机制,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提供完整、准确的资料。二是规范信息采集。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建立“流动人口一卡通”管理模式。一卡通应详细记录流动人口的身份、健康及婚育状况、暂住地、就业情况、违法情况等。加强流出地与流入地的信息交流、信息共享,制定信息收集、录用、变更、分析等操作规范。通过对流动人口的数据分析,为流动人口的政策制定提供依据,从而使服务管理效能得到有效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