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校人力资源科技创新能力培养研究
来源:网络 时间:2022-03-19
湖北省高校专业齐全,涉及40多门学科和专业领域,包括:物理学、信息科学、农学、生物学、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医药、人文社会科学等。2011年湖北省39个工业行业的工业增加值超过60亿元的行业有19个。但是从发展潜力来看,这些行业均未充分发挥其应有实力。如果能够将高校人才与科技型企业进行联合,培育成湖北省区域经济发展的新的经济增长点,这将会对湖北省经济的发展起重要作用。
一、湖北省高校科技型人才培养现状
1、高校科技创新人力。在教学与科研人员方面,湖北省全国排名第4,仅次于北京市、广东省和江苏省,其中科学家与工程师中高级职称人数全国排名第3。可见湖北省的教学与科研人员在数量和质量上都处于全国上等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近的省相比更是处于领先水平,这与湖北省的科教大省的优势是分不开的。在科技活动人员方面,湖北省全国排名第10。虽然处于全国中上水平,但是与北京市、江苏省等排名靠前的省市相比在数量上相差近一半,与安徽省、湖南省等经济发展水平相近的省相比也无明显优势。其中科学家和工程师中高级职称人员数量全国排名第7,说明湖北省的科技创新人力投入数量与质量不高与湖北科技大省不相适应,湖北省人才资源优势在科技创新中的作用较小。
2、高校科技创新经费。湖北省高校在科技经费获得上全国排名第6,经费总额与排名第1位的北京市相比,仅占北京市的30.33%。其中,政府拨款全国排名第8,与排名第1的北京市相比,经费数仅为北京市的26.86%;企事业单位委托经费全国排名第5,为排名第1的北京市的38.62%;其他经费(包括各种收入中转入的科技经费)全国排名第7,占排名第1的北京市的25.23%。总体来看,湖北省高校科技创新经费获得总量处于全国上游水平,其中企事业单位委托经费现状相对良好,政府拨款和其他经费的投入力度不强,反映了湖北省承担国家重大项目不多。
3、科技课题。湖北省的科技课题总数全国排名第6,当年课题投入人数全国排名第9,当年拨入经费全国排名第6。这一数据表明湖北省课题的开展与其人员及经费的投入还是相适应的,在全国处于上游水平。但是仍然存在与前几名的省市相比数量上差距较大的问题。
二、湖北省高校科技型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
1、科技人力资源丰富,高端人才集聚不够。高校科技活动人员是高校科技创新的基础力量,其中科学家和工程师所占比例是衡量高校科技人员质量的主要标准之一。2011年,湖北省高校科技活动人员有13488名,其中科学家与工程师12189名(其中高级职称人数仅为总人数的1/4)。湖北省高校科技人力资源在数量上有一定的优势,但一方面缺乏高层次的拔尖人才和优秀学科带头人。另一方面,对高端人才培养、引进、共享不够。对于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等科技园区以及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共享及整合聚集不够。特别是在地方高校中,人才和条件不足,缺少科学大师和战略科学家加上缺乏必要的资金和设施,导致高水平的重大科技前沿研究难以开展。
2、产学研合作不够,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科研成果转化是大学研究实现社会回报率的主要途径。据2011计资料表明,湖北省的科技成果转化率不足30%,这与其科教大省的地位极不相符。湖北省科技成果转化率低主要是因为:(1)湖北省尚未建立以企业为主体、面向市场、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企业作为技术自主创新主体未到位,未成为科技创新投入主体、科技成果转化基地,自主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不强,企业吸收科技成果的动力和能力不足,与高校、科研院所产学研结合不紧密。(2)高校科技成果价值取向与企业、区域需求及工程应用错位。高校重“技术价值”忽视“市场价值”,缺乏准确的定位,产业成熟度高的科技成果较少。产学研合作及全程双向参与不足,资源集成变小。(3)各高校的科技成果产业化发展不均。政府倾向于向部属院校如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进行资助,加上它们本身所拥有的规模、资金、人才、技术等优势,其科技企业收入也有着绝对的优势,据统计,湖北省现有86所高校中,7所部属高校企业的科技收入占到了全省高校科技企业收入的90%以上。(4)湖北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机制不健全。不仅高校管理体制和激励机制有欠缺,在激发高校教研人员面向企业进行技术开发和技术转化上还缺乏有效的制度安排。(5)高校科技产业整体规模偏小,实力不强。目前的校办科技企业数量较少,且主要集中在重点大学,大部分高校的科技产业,尤其是地方高校科技产业的整体实力相当薄弱。而与高校合作的企业效益一般,高新技术密集度、高附加值、高效益的特点尚不显著,竞争力不强。
三、湖北省高校科技型人才培养对策
1、科技创新平台和投入是基础。科技创新平台是高校开展高水平研究、集聚和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的关键条件,是高校学科建设的重要支撑,是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的基础,在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学科建设以及服务社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对优化科技创新资源配置,促进科技创新资源共享,构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国家创新体系都有着重要意义。科技创新平台的主体由高校、企业、科研院所、政府以及金融机构和中介组织组成。其中:(1)高校是科技创新平台的中心主体。高校拥有齐全的学科、集中的人才、畅通的科技信息,并且建有各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科技园等科研基地和网络服务系统,这些形成了优秀的科技创新团队,促进了科技集成创新和多学科交叉突破创新。(2)企业和科研院所是科技创新平台的“结构性主体”。企业是国家创新体系的技术创新主体。企业通过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基础性研究,利用其经营人才、技术人才和生产设备的优势,促进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产业化。
2、集聚科技创新团队人才是关键。科技创新团队按照大小不同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是以专家教授为核心,以中青年科研人员和研究生为主体,以某一学术分支研究为主线,以科研项目为纽带的科技创新小团队,这种团队多见于高校和科研院所内部;一类是在某些主要研究领域,以学科或学术带头人为领军人物,由若干专家教授牵头,以中青年学术骨干和青年教师为主体的科技创新大团队,这种团队常见于国家级、省部级行业之间,高校和科研院所之间。但是,科技创新团队都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研究目标;团队成员之间科技创新能力优势互补,并且相互尊重、倡导学术民主;拥有良好战略眼光和协调能力的领导者;并能够不断地产出重大科技创新成果。
3、以平台、活动、实践性师资为依托培养大学生的科技创新能力。要大力打造各种实践平台,提供良好实践条件。同时选拔有企业实践经验的师资团队,指导在校大学生进行实践为导向的科技创新活动。同时举办多种形式的活动,以物质、非物质奖励来激发大学生的创新热情,为大学生的就业和企业的创新培养后备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