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社会舆论监督对警察执法的影响
来源:网络 时间:2022-03-19
在我国当前的社会新形势下,警察执法过程中,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必不可少。加强公安机关与社会舆论监督体系各类主体之间的密切配合已经十分必要和迫切。从“云南孟连7.19事件”、“深圳11.07袭警暴力事件”,到杭州“5.7”交通肇事案、“躲猫猫”事件,公安机关一次次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网络更是在其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我们不禁要反思,在新时期信息化发展迅速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如何应对繁复多样、层出不穷的各类涉警舆情,如何摆正公安机关与新闻媒体的位置,如何利用舆论监督的作用促进自身的完善和发展,如何调控舆论导向以构建良好的警察形象等问题都具有了进一步去探讨研究的价值。
一、社会舆论监督对警务工作的法制化建设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一)社会舆论监督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和加快了我国公安行政立法的进程
随着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进步和公民法律意识的逐步提高,以及现代媒体传播载体的多元化,传媒对社会局部地区发生的重大涉法事件的报道很快就成为全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引发人们对现行法律制度的检讨,这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国家政治文明的建设。最典型的案例是“孙志刚事件”,导致了收容遣送制度的终结,使收容站成为救助站。
(二)社会舆论监督有利于加强公安机关与群众之间的沟通理解
公安机关可以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公众需要了解的警务信息,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增加警务工作的透明度,争取公众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公众也可以通过新闻媒体反映其对公安工作的要求,便于公安机关了解民情民声,以更好地为公众服务;有利于赢得媒体舆论的支持,正确引导舆论。公安机关可以借助媒体宣传警务工作中的优秀项目,赢得社会的良好评价,从而增强警察的荣誉感和神圣感,提高警察队伍士气。对于侦破的案件,一经报道后,在社会上必将引起广泛而持久的影响,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对案件的宣传报道可以对违法犯罪行为起到警示作用,震慑犯罪,维护稳定,增强公安机关在群众中的威信。
二、社会舆论监督对警务工作的报道和回馈也会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
(一)社会舆论对警务活动的报道并非都有利于警务活动的开展
新闻媒体对刚刚发生或尚未完全侦破的案件未经公安机关允许而进行的报道,会暴露公安机关的侦查意图,使犯罪分子知道公安机关掌握的证据以及侦查的方向和范围,这在一定程度上反倒帮助了犯罪分子逃避惩罚,加大了公安机关侦破、追捕的难度。另外,新闻媒体对案件侦查过程的详细报道,有可能暴露公安机关的侦查手段和方法,使犯罪分子反侦查伎俩更加高明,更增加了公安机关的破案难度。同时,公安机关往往低估了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作用和公众的理解承受能力,对已经衍变为公众热点、焦点的问题和事件反映迟缓,缺乏危机公关意识。对于应该解释的不去解释,不给媒体和公众一个合理的说法;对经调查存在不实之处的报道,也没有急事向媒体通报事实真相,常常被动应对。
(二)公众舆论与公安机关缺乏一个合理的沟通对话机制
公安机关对警察形象的建设,更多的是从队伍建设角度出发对民警个体素质提出要求,而不是从公安发展战略角度对公安形象做整体上的宣传和传播。另外,公安机关对媒体的批评、监督表现得格外敏感和脆弱,怕媒体、避媒体,在与媒体打交道的过程中显得极不成熟,缺乏沟通技巧。此外,现今日趋增大的信息流中存在着各种鱼龙混杂的信息,如果公安机关不能及时、准确地发布权威信息,澄清事实真相,正确引导舆论,就会给各种别有用心的人以可乘之机,各种片面的、虚假的、有害的信息很容易影响公众的判断力,混淆视听,扰乱人们的思想,给社会带来消极影响。若能够主动、及时地与媒体沟通联系,通过媒体向公众公布公安新闻,通报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情况,就可以增进公众对公安机关的理解,获得群众的支持,密切警民关系,树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三、公安机关应加强引导媒体舆论监督的能力
(一)要积极与媒体开展良好合作,实现警察与公众舆论互动互赢
公安机关要主动了解公众想知道什么,媒体关心什么,经常走访新闻媒体,加强沟通理解,增进感情。要定期召开新闻媒体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通报一个时期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主要情况和下一阶段的主要任务,听取他们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这样,公安机关和媒体才能真正实现互动互赢。
(二)要重视和支持公众舆论监督,监理一套规范的公安舆论监督机制
舆论对于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监督,有利于督促问题的解决,防范问题的发生,也有利于帮助领导掌握信息。但公安工作因其特殊性,必须严格遵守宣传纪律,这是把握公安舆论导向的客观要求。公安机关要及时跟踪和定期分析新闻媒体涉及公安机关的舆情动态,开展有效的社会舆情监测和分析,对于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应对措施,注意运用宣传策略,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及时回复媒体反馈或负面报道,对于经调查属实的报道,要及时公开处理结果,消除负面影响;对于经调查不实的报道,要及时澄清事实真相,尽量挽回不良影响。
(三)要牢牢把握公安舆论引导的主动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舆论监督要以是否有利于密切党和群众的联系、是否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为根本出发点。舆论媒体要充分考虑公安工作的特殊性,考虑舆论监督的社会效果,注意维护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公安机关是政府的职能部门,警察形象不仅代表公安机关的形象,也代表政府的形象,从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媒体要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弘扬正气,为公安工作创建更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公安机关与新闻媒体要互相协作、互相了解、互相支持,建立良好和谐的合作互助机制,更好地位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服务,共同为社会稳定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