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西藏残疾人社会保障及服务体系的几点思考
来源:网络 时间:2022-03-19
经过六十年的发展,尤其是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发展,我国残疾人事业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2008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对新的历史条件下发展残疾人事业提出了具体要求,指出残疾人事业今后的主要任务是建立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随着残疾人事业不断向着纵深发展,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也将愈加突出。
一、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及服务体系概况
(一)残疾人社会保障及服务体系概念。《残疾人权利公约》第28条规定:缔约国确认残疾人有权为自己及其家属获得适足的生活水平,包括适足的食物、衣物、住房,以及不断改善生活条件。确保生活贫困的残疾人及其家属,在与残疾有关的费用支出可以获得国家援助。我国对残疾人的专项社会保障主要形成:对残疾儿童家庭给予补贴;对成年无业残疾人提供相当于工资性收入的救助;向残疾人提供辅助器具或相应的补贴,包括免费或优惠给肢残人安装假肢、提供轮椅或机动交通工具,为聋人提供助听器,为盲人提供盲仗等实物;向残疾人或其家庭提供护理补贴;工资补贴;社会保险费补贴,鼓励残疾人就业,鼓励用人单位雇用残疾人。当前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已经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需进一步完善。
(二)发展现状。2006年,全国共有594万残疾人享受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从全国层面来讲,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缺乏对残疾人的特殊考虑。对残疾人需要长期治疗、康复和护理等特殊需要,没有任何社会保障措施。国家每年不得不建立儿童福利院收养被遗弃的残疾婴儿,一方面给残疾儿童及其家庭造成终生的创伤,同时国家财政也需要大量支出。
二、西藏残疾人社会保障及服务体系概况
(一)发展现状。《西藏自治区“十二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指出,要将残疾人作为社会保障重点对象,优先纳入城乡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体系,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并逐步提高保障标准。截至目前,西藏共有残疾人19.4万人。“十一五”期间,西藏5年内共有13000多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残疾人教育、就业、文化体育、无障碍建设也取得显著成果。“十二五”期间,西藏城镇将新增残疾人就业2000人,农村残疾人稳定从业8000人,并将积极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努力扩大残疾人就业面。同时,将进一步扩大康复服务面,在50%以上的乡镇和40%以上的社区开展康复服务,帮助30000名残疾人实现康复;继续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15000例,创建西藏白内障无障碍区;开展辅助器具适配工作,组织供应10000件各类辅助器具。但是,西藏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及服务体系仍然存在诸多的不完善。
(二)发展不完善的成因。西藏经济发展较为落后,财政力量对于社会保障的投入相对不足,再加上人民福利并未能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同步增长,也就是经济发展成就还未能真正有效地转化为人民福利。西藏特殊的人文与地理环境导致政府投入不足与社会资源调动乏力。首先,西藏地域广阔,人口稀少,导致公共服务的半径越大,成本就越高。其次西藏地区自然环境恶劣,高寒气候导致的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的落后,加上雪灾、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频繁发生,成为了发展西藏社会保障制度的一大障碍。西藏偏远农牧区经济发展滞后,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障的意思薄弱,忽略了政府的公共责任与现代社会的社会责任。
三、完善西藏残疾人社会保障及服务体系的几点思考
(一)提高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提高残疾人社会救助水平。及时将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残疾人纳入城乡低保救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对城乡流浪乞讨生活无着的残疾人,给予及时救助和妥善安置;将符合条件的城乡贫困残疾人纳入医疗救助范围,逐步提高救助标准;对贫困残疾人实施康复救助。将住房困难的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纳入城市住房保障和城乡住房救助制度。对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全部纳入“两免一补”范围。落实贫困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及农村重度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的政府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对重度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残疾人家居环境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日间照料、护理、居家服务给予政府补贴。实施养育、康复、教育、就业、住房相配套的孤残儿童综合性福利政策。
(二)改善对残疾人的服务。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规划和制度建设,有效整合各方资源,统筹发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托养、无障碍、文化体育、维权等专项服务,不断扩大残疾人服务覆盖面。加强专业康复机构的建设,大力开展社区康复服务,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根据康复服务需求设立康复室,开展康复训练、家庭病床、转诊随访、亲属培训和健康教育等服务。建立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促进残疾人稳定就业。将残疾人扶贫工作纳入各级政府扶贫开发工作的总体规划,在项目和资金安排上统一组织。发展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健全残疾人法律服务体系,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三)建立和完善体制机制。政府要进一步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完善和落实扶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等经费通过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社会捐助及个人与单位负担等多渠道筹集。将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托养、文化体育、综合服务等专业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公益性建设项目,重点扶持。建立稳定的志愿者队伍,积极倡导助残志愿服务。加强残联各级组织规范化建设,重点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应配备专职或兼职残疾人工作人员;各县(市、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要达到500平方米以上,保障必要的工作条件;做好残疾评估、鉴定和制发第二代残疾人证工作。
四、结语
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和发展需要树立正确的理念,这是科学建构西藏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重要前提。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与残疾人就业和社会服务体系的健康运行密切相关。因此,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过程中,要协调其与残疾人就业保障机制和社会服务制度的发展,增强残疾人化解各种风险的能力,促进其权益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