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天津乡村产业振兴的对策建议
来源:网络 时间:2022-03-19
黨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重大战略部署,天津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天津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助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助于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有助于促进城乡统筹,有助于带动农民创业就业增收,有助于推动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其中产业振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和前提[1]。 本文通过对天津市乡村产业发展现状调查分析,总结取得成绩,剖析存在问题,提出具有天津特色的乡村产业振兴对策建议。
1 天津乡村产业发展取得的成绩
1.1 农业结构调整效果明显
“一减三增”结构调整作用初步凸显。截至2017年底,累计调减粮食面积7.17万hm2,增加经济作物和经济林、生态林、苗圃种植,积极发展设施农业,新建海淡水养殖车间5 114 hm2;同时优质水稻面积由1.77万hm2增加到2.92万hm2,增幅达65%。特色优势农产品供给能力进一步提升,形成13.33万hm2优质粮基地,2.67万hm2无公害蔬菜基地,2.67万hm2优质果品基地。蔬菜、水产、牛奶自给率达到100%,猪肉、鸡蛋自给率达到60%左右,多年来居京津沪榜首;津南小站稻、西青沙窝萝卜、汉沽茶淀葡萄、宝坻三辣、宁河七里海河蟹、滨海海珍品等传统农产品品牌得到恢复提升,高档特色新品种不断丰富市场供应。
1.2 生产方式转变成效显著
落实农业绿色发展“五大行动”。已培育“三品一标”优质农产品1 592个,2017年已认定天津市知名农产品品牌83个,其中区域公用品牌5个。构建了统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了234个放心菜基地、312家放心肉鸡基地、180个放心猪肉基地、30家放心水产品基地的在线监管和生产信息服务,津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抽检合格率连续7年稳定在98%以上。科技特派员队伍不断壮大,奶牛、水产品、生猪、蔬菜、水稻、果品等六大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全面启动,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5%,主要农作物品种良种覆盖率达到95%以上。
1.3 三产融合发展不断深入
天津市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截至2017年底,建成精品休闲旅游线路9条,休闲农业直接从业人员超过6.9万人,带动农民就业超过30万人,年接待游客数量近2 000万人次,综合收入突破75亿元,增幅达到20%以上;全市农产品网上交易额达到3亿多元,其中本地电商平台销售近1 000万元,农业企业、合作社网上销售额近2亿元,网上销售企业、合作社近千家;推进京津冀都市圈1小时鲜活农产品物流圈建设,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口岸成为全国唯一获批的海运即食冰鲜水产品口岸;实施了一批农产品加工业项目,全市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業企业数161家,农副食品加工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71亿元,农副食品工业总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2∶1。
1.4 组织化程度不断提升
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和精心指导,培育了一批规模较大、实力较强、运营较规范且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截至2017年底,工商登记注册合作社12 282家,其中:市级示范合作社149家,带动农户52万户;市级以上龙头企业182家,其中国家级16家,带动农户44万户;示范型家庭农场111家;全市纳入产业化体系农户比例达到75%,无公害蔬菜、畜禽和水产品基地比例分别达到90%、78%和65%以上。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20 473人,服务于天津市212个合作社、7个家庭农场、61家农业企业、15个农业园区。
1.5 农村改革创新取得突破
天津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走在全国15个试点地区前列,率先建成市-区-镇(街)“三位一体”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服务体系。截至2017年底,全市完成2 707个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确权面积24.19万hm2;蓟州区列入国家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现25个乡镇、781个村全覆盖。以宝坻区为试点已完成767个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确认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55.2万人,清查核实村集体统一经营的资源性资产1.38万hm2、村集体资产7.5亿元。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农业保险产品扩大到18个险种,在保余额达到5.5亿元,累计担保贷款12亿元。
2 天津乡村产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土地集约化利用程度不高
据调查,天津市大部分有农业的区镇农业用地流转费已经上涨到1 000元以上,流转期限较短(5年以下),规模经营成本加大,制约了进一步流转;大部分农户转包、出租的程序不规范,直接影响着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土地承包权退出制度依然难有突破。2017年天津市土地流转率不足50%,而上海、北京等发达的都市农业地区土地流转率均超过60%。
2.2 产业化规模化品牌化水平较低
天津市特色农产品品牌虽然不少,但大部分生产能力和规模较小,竞争力较弱;由于土地利用、政策环境、投资企业等原因,农村第二产业发展空间受限;特别是农产品加工产业,已有加工企业的原料基地多数不在天津,均依赖于外地供应;农村第三产业发展较慢,休闲农业及乡村旅游业等刚刚起步,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品牌化水平依然较低。
2.3 产业结构和功能拓展不够完善
天津市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程度低,主要是一二三产业融合程度不紧密、链条短、附加值不高,此外,农村产业融合型人才缺乏,社会资本和先进成熟的技术要素向农业农村扩散渗透进程缓慢;促进各产业间联动的关键技术研发和推广体系尚不完备,缺少前瞻性研究。
2.4 新产业新业态创新发展不够充分
天津市依托“互联网+”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力度还不够,“互联网+”农业、休闲观光农业、电子商务农业、节庆会展农业、社区支持农业等业态还停留在探索阶段,尚未形成全产业链大型农业企业集团;管理体制机制欠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接待能力有待提升;农村金融产品创新不足,涉农金融机构平台建设亟待加强,缺少便捷的在线融资系统,农村金融支持能力不强。
2.5 新型经营主体竞争力带动力不强
天津市国家级产业化龙头企业仅16家,而北京则达38家,差距明显,在农民日报社公布的《2018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00强排行榜》中,天津市仅宝迪、梦得、众品、利津4家企业集团上榜,且排名靠后。农民合作社、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增收有限,家庭农场发展也存在规模小、质量不高等问题,新型经营主体尚未形成明显的规模优势和集聚带动效应。 3 推进天津乡村产业振兴对策建议
3.1 推动土地制度改革,激发乡村产业发展活力
有效推动天津市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针对土地不连片、签约不规范、设施不配套等问题,要积极鼓励“小块并大块、多块并一块”的有效方式,通过土地转包、土地转让、土地互换、土地入股、土地出租等多种模式,实现土地规范有序流转[2];试点推广托管方式,将土地集中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或村集体统一经营。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向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倾斜,单列一定比例建设用地指标用于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3]。
加快农村资源资产市场化资本化步伐。完善土地“确权颁证”,为资本化市场化交易奠定基础[4];加快试点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资产股份收益分配权的机制和通道,扩大农房与宅基地使用权跨村乃至城乡同权流动交易的办法。建立完善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农民变股东的体制机制,促进资源要素城乡自由流动[5]。
3.2 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升乡村产业发展质量
转变拼资源、拼环境、高投入、高消耗的粗放发展模式,推动绿色兴农、质量兴农和品牌强农,使农业从单纯追求产品数量,向重视质量、效益转变[6];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路子,实现农业生产绿色生态,农产品优质安全且达到绿色标准,农业与社会、自然协调发展[7]。努力把乡村产业打造成天津经济新的增长极,在现代都市型农业创新发展、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城乡协同发展方面走在全国前列,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立足不同区域农业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特色,适时调减低效大田作物种植,进一步优化农业品种结构、生产结构和产业结构。强化粮食生产功能区、基本保障型蔬菜生产功能区、优势特色作物保护区建设,积极发展优质水稻、精品蔬菜、花卉苗木、高效杂粮、经济作物和饲草作物。进一步调整畜禽品种结构,畜禽养殖进一步向基地集中,大力发展现代健康养殖、畜禽种业和畜禽产品深加工,支持龙头企业到外埠建设现代养殖基地;促进水产养殖从规模扩大型转向质量效率型,从以养殖增量扩能为主转向发展水产种苗业、休闲渔业、观赏渔业和节水渔业等业态转变,实现水产品向价值链高端发展,鼓励渔(农)民异地发展养殖。
3.3 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实现乡村三产融合发展
从天津实际考虑,围绕粮食和蔬菜生产用地安全,建议实施5.33万hm2小站稻生产功能区、10万hm2小麦生产功能区、2.67万hm2蔬菜生产功能区建设项目。围绕特色粮经作物、特色园艺产品、特色畜产品、特色水产品、林特产品培育,建议实施10个特色农产品优势产业区建设项目,打造100个特色明显、竞争力强、知名度高的“三品一标”农产品品牌。积极发展智慧农业,建议实施30个智能农业示范园区建设项目。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议实施50个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瞄准全产业链建设,积极引进资本、技术和人才,建议实施10个中央厨房建设项目;围绕做大做强特色主导产业、实现三产融合发展目标,实施一批产业支撑技术创新示范项目,建议创建10个现代农业产业园和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配合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创建,建议实施10个域内外特色农产品集配中心建设项目;围绕特色农产品电商销售网络构建,建议实施10个农村区域电子商务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围绕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建议培育发展海吉星、环渤海等10个物流园建设,服务京津冀现代农业协同发展;围绕休闲农业提质增效,建议实施10个乡村旅游及养生养老项目,培育10个以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为引领的多业态融合发展的领军企业。
3.4 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
要着力培育规模较大、实力较强、运行规范、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8];结合天津市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制定优惠政策,积极吸引国内外农业企业集团入驻,打造若干条高质量农业全产业链。鼓励天津市国家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实行全产业链经营,做大做强宝迪、梦得、众品和利津等一批有实力的龙头企业;引导发展服务型农民合作社,培育发展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组建大型区域性农产品销售联合社;创建示范型家庭农场,鼓励家庭农场流转土地扩大规模,增强小农户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9]。
要开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創建活动,创新联农带农激励机制,引导龙头企业与上下游产业的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建立利益共同体,使龙头企业成为产业振兴的主要力量。推动农业生产从传统的“土地+劳动力+家庭经营+分散生产”向“资本+科技+新型经营主体+适度规模经营”新模式转变[10],实现对技术、资本、人才等现代生产要素的引进利用,推动农业科学、节约、可持续发展。
3.5 强化资金政策支持,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发展
财政资金要紧密对接乡村产业振兴,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培育重点经营主体[11]。要围绕农业全产业链建设,从新品种引进、技术创新研发、物流与电商等主要环节持续跟进扶持;要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和因素法分配机制,推行行业间涉农资金统筹使用。设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基金,支持乡村振兴重大项目建设,拉动民间资本做大产业振兴资金池。
鼓励金融机构扩大抵押品范围,稳步进行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12]。采用财政资金贴息、奖补、保费补贴、风险补偿和设立专项基金等方式鼓励金融单位加大对乡村产业项目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创新涉农融资担保体系,要积极推出一批金融、保险、担保相结合的金融产品,鼓励构建“银行+龙头企业+基地+农户”,“银行+担保+保险+农户”,以及农户、企业联保等融资模式,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乡村产业建设。
3.6 强化科技人才支撑,提高乡村产业竞争力 要集成天津市科技创新资源,深化与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农业大学等国家级创新力量合作,围绕种业、生物农业、绿色高效技术、设施农业适用农机、智能农业技术、农产品储运技术研发,大力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打造全国领先的高水平农业“硅谷”。加强优势特色农业产业技术示范基地建设,提升完善天津市现代农业六大产业(水产、蔬菜、奶牛、生猪、水稻、林果)技术体系建设水平,将国内外的先进适用技术进行筛选、组装集成与再创新,针对特色优势产业、主导产业、民生产业等作为重点领域进行产业链持续系统支持打造;提供系统化“科技服务套餐”,解决农业技术推广“最后一公里”问题。
要聚集创新创业人才,全面建立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和农业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制度,保障其在职称评定、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益[13]。支持返乡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和农村技术人员等新农人,利用新技术到农村开展创业创新[14]。建立与乡村产业振兴相适应的实用人才培养机制,完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培育制度,健全“一主多元”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
3.7 加强党对三农工作领导,形成乡村产业振兴工作合力
切实加强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建设,落实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充分发挥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查检查等职能,把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落实到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放、干部配备各个方面;用发展工业的理念发展农业,科学制定农业发展配套政策和配置公共资源[15]。建议尽快编制农业产业布局规划,纳入天津市空间发展规划,为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提供空间和法律保障。
建立乡村产业振兴领导责任制,市、区、乡镇、村四级书记要当好乡村产业振兴“一线总指挥”。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协调,建立乡村产业振兴推进机制,强化资源要素支持和制度供给;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细化落实并指导项目落地,做到乡村产业振兴事事有规可循、层层有人负责,形成乡村产业振兴工作合力。建立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实绩考核制度[16],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打造一批担当作为的乡村产业振兴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