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进行体意义与用法的认知研究
来源:网络 时间:2022-03-19
摘 要: 本文从认知语言学的角度,探讨英语进行体的本质意义;在认知语言学“原型范畴”的理论基础上,试图构建英语进行体的原型图式及其变体,以期更好地认识英语进行体的本质意义和用法。
关键词: 认知语言学 英语进行体的意义 英语进行体的用法
Abstract: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essential meaning of the English progressive aspect from the views
of the cognitive linguistics; on the theoretical basis of the “prototype category” of the cognitive
linguistics, this paper tries to structure the prototype schema of the English progressive aspect
and its variations, in order to know better the essential meaning of the English progressive aspect
and its usage.
Key words:cognitive linguistics the meaning of the English progressive aspect
the usage of the English progressive aspect
一 现在进行体意义的认知研究
“凡属语言研究,不论是历时还是共时研究,不在乎规范、描写、解释三种。早期的传统语法属规范性的,因为它总结如何正确使用语言的规则。结构主义开始对语言结构进行描写,而转换生成语法注重语言的深层结构和语言能力,本意是想解释语言的生成机制,但后来完全抛开意义研究,走到了形式主义的极端。认知语言学认为语言是认知的一部分,受人们认知世界的方法和规律的制约,要想做到描写的充分性,必须对语言现象做出解释。所以,认知语言学不仅仅对语言事实进行描写,而且致力于朝理论解释的方向迈进一步,揭示语言事实背后的认知规律”。[赵艳芳:2002:11-12]
进行体语法意义的研究,国内外语法学家作了大量的工作。章振邦[1991:426]认为进行体的主要特点在于它所表示的动作具有持续性、暂时性和未完成性。所谓持续性,指动作或短或长有个过程,不是一下就完成的;所谓暂时性,指动作的持续时间有一定的限度,是与不受时限的动作相对而言的;所谓未完成性,指动作在某时尚在进行中,即侧重于动作的进行而不是它的完成。Leech提出进行体表示持续,有限持续及事件不一定完成语义(Leech, 1971). Smith(1983:480-482)认为,说话人可以选择不同的角度(即视点)来描写一个情景。Smith把一般体和进行体称为“观点体”,以区别于由各种情景类型表示的“情景体”。Bach(1985:59-60,68-69)的观点则认为,进行体即说话人是从内部来观察情景的,把情景看作是某种正在进行的东西,关注的是情景的展开(the unfolding of the situation)。认为这就是进行体的基本意义。Quirk (1991:267)认为进行体的意义可分为三个成分:
(1)事件具有持续性
(2)事件具有有限持续性
(3)事件不一定完整。
在[注]部分,Quirk继续补充其观点,“可以这么说,在进行体意义中还有第四种成分,那就是:所描述的事件和另一同时发生的事件具有内在的或同一的关系。”
易仲良[1999:165]提出了自己具有独创性的见解 。认为“他们论及的这个,那个语义成分远不是进行体的最核心的语法意义,而是它最本质的语法意义在不同语境中的制约。”易仲良进一步明确指出,进行体最本质的语法意义是过程性。这一论断完全吻合认知语言学的认知性质,“认知语言学力求用较少的规则解释较多的、表面上似乎不相关的现象,而且力求提出能独立论证的,而不是特设的解释。这有利于加深对语言的认识,揭示语言的规律。”[赵艳芳:2002:12]易仲良的观点使人们能非常明确地了解进行体的本质意义,尤其是教学中无须一再向学习者介绍进行体的这意义的特殊性,那意义的特殊性。到头来施教者本人都难圆其说。而真正意义上的语法范畴是指“某种语法意义和表达这种意义的形式手段这两者的统一体”[戚雨村:1985:233]易仲良从人的认知角度出发,有理有据地论证了自己的观点。
l 进行体与表示静态情况的动词不相容是因它的过程意义与静态意义相悖。如,不可说:
(1)Mary is being a Canadian.
(2)Mary is having blue eyes.
例(1)、(2)表示的是性质,性质是静态情况,没有始末就没有过程,也就不用进行体。
l 进行体与动态情况的整体相悖与过程相容。从某种理论上来讲,任何动态情况都是有过程的。
然而,我们也知道从认知语言学“强调人们的经验和认知能力(而不是绝对客观的现实)在语义解释中的重要作用;……,认为没有独立于人的认知以外的客观真理。”[赵艳芳,2002:26]因此,人们对那些内部活动变化极快,始终于瞬间的动态情况,难以且不必感知其过程,这样,语言实践中通常不用进行体表示单一的短暂事件或行为。如:
(3)Harpers passes the ball to Jennings; Jennings shoots and the goalkeeper leaps for it but - yes, it’s a goal.
句(3)中这些划线动词所表示的动作转瞬即逝,甚至话音未落动作已完成,因此,不可用进行体形式。
同时认知语言学认为“人的认知的各个方面都可以影响语义结构和语言的表达。客观现实中相同的情景,由于观察角度和关注的方面不同,会在大脑中产生不同的意想,由此产生不同的语言表达,其语义也不同。”“同样的一个事件,一种情景,不同的人,或同一个人从不同的角度观察可以以不同的方式理解、构造其内容。这一不同的构造反映在语法上就表现出不同的句法结构。这种对事物的不同理解和处理过程受到人的认知概念系统、对外部世界的经验、目的等非语言因素的影响。所以,句法不是自主的,而是受语义影响的,所以认知语法以语义为研究中心,是有道理的。”[赵艳芳,2002:125]易教授显然持此观点,他认为持续动态情况,人们随语境或语用目的不同,或者着眼于整体,或着眼于过程。他举例说,如当你到达某家,发现主人已经煮好咖啡时,你若从整体上看待主人煮咖啡这一情况,该记叙为:
(4)When we arrived she made some fresh coffee.
若到达时,发现主人正在煮咖啡,当你着眼于主人煮咖啡的过程,你的叙述便是:
(5)When we arrived she was making fresh coffee..
l 进行体与过程意义须臾不可离
如动词“die”通常只表示一个始终于瞬间的短暂变化,故通常不用进行体,而如果使用进行体,便已赋予它所在语境以过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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