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绘画中色彩的音乐性
来源:网络 时间:2022-03-19
音乐在绘画过程中,影响最大的、最为直接的便是节奏所带来的影响,音乐的节拍强弱更替越快,通过刺激大脑,反应在笔头上的就是笔触奔放,色彩饱满;反之,则行云流水,色彩含蓄。
那么,反观这个现象,那些鲜红纯黑的使用,是否表达了音乐的内涵?是否由此音乐获得了主观的色彩感受,而此种感受却非来自客体的感受?这是怎样的想象结果?
一、色彩的音乐性其探索历程简述
颜色的音乐特性在很大程度上类似于音乐中强烈的感觉和想象力。在16世纪,意大利画家archimbodo引入了与音阶相同的色调顺序,并将其与音乐作曲家进行了比较,以匹配颜色。从物理上讲,音乐的音色和绘画的颜色是振动,如声波和光波。到17世纪,著名的科学家牛顿用棱镜将阳光分成七种颜色,这证实了阳光是由不同的颜色组成的。牛顿通过精细的研究以及有趣的推测,认为,红、橙、黄、绿、青、蓝、紫等颜色正好与C、D、E、F、G、A、B相互对应,尽管这种假设不符合图片颜色和音乐音色一一对应的关系,但不少画家在实践或追求色彩和声音之间的关系。
中国传统的民族音乐是基于五种不同的调色板,与中国民族音乐的调色板相匹配。这一现象除了证明了国家文化产品的影响之外,它还证明了颜色与音乐的关系是内在的。
1830年,法国数学家首先发明了彩色风琴。“彩色风琴”是试图将声音与颜色联系起来,这样,每次使用者按下键,它就会显示出相应的颜色。颜色与风琴的音阶混合。就像声音一样,颜色出现在连续的音阶和同时的和弦中。这是一项早期的彩色研究,基于牛顿的“光学”色素系统,其中包括7种基本色素,与7个全音色相匹配,试验与全光谱颜色相匹配的色素音符,创造出颜色可视化的音素。
二、现代绘画的音乐性的特征及通感理论
西方现代绘画的音乐性表现在非自然性、情感性、象征性。现代绘画音乐性的表现形式即意性形式和抽象形式是通过夸张的造型、单纯的原色对比以及构图的装饰性来体现,蒙德里安、克利的纯造型构成的是一种“静态音乐”,或说是更倾向于逻辑与理论处理的“冷抽象”,而康定斯基、凡·高的重感性、直觉和运动感则构成一种“动态音乐”,相对的,可以说他们是“热抽象”。
音乐作品中的声音是由作曲家的细致思维创造的,而不是自然的声音,因此音乐的声音是不自然的。西方绘画从后印象派画家开始,画家不再试图代表客观现实,而是把艺术作品中和谐或有意义的形式作为艺术活动的目标,使绘画转向不自然的趋势。
在绘画转向非自然发展的过程中,许多艺术家发现了绘画和音乐之间不可避免的联系,并有意追求绘画中的“音乐”表现。当艺术家野兽派马蒂斯为绘画创作音乐画时,天空用最美丽的蓝色花朵、森林最纯净的绿色树叶、太阳最明亮的红色组成了绘画音乐的和弦。
艺术传播中的线条、颜色的重要性通过对比颜色、协调、变化、一般性规律以及线条在空间的不同方向和形状来表达内心的激情。
现代绘画,就像音乐一样,具有象征意义。音乐声音的象征主要体现在声音模仿以外的东西,而不是通过声音的某些属性表达的声音,音色是表达声音的重要工具。比如欣赏德彪西的《大海》,用了不同的音色来象征蓝色的海洋、飞翔的海鸥。绘画中的色彩也具有象征性,我在教育实习过程中,随机调查初中生对红、黄、蓝、绿的象征意义的理解,发现这些都是普遍的理解——
红:太阳、火、血、辣椒……
黄:阳光、向日葵、柠檬……
蓝:海洋、天空、游泳池……
绿:草原、田园、邮局……
可见,在绘画中运用了这些色彩,可以引起人的不同联想,因为这些色彩都存在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极容易联想到,所以这些色彩都具备象征意义。
而现代绘画就是利用色彩的象征性作用,以及联想的心理效果,将各种色彩进行组合,以达到不需特别像客观色彩的主观色彩表现。
色彩是视觉的第一印象。光线经过角膜发生曲折进入瞳孔,到达视网膜,视网膜上的锥状细胞和柱状细胞会吸引光线,再将光线转成信号沿着视神经传递到大脑的视觉中枢,便产生了色彩的感觉。这是一个非常精密而复杂的过程。
颜色联觉是一种联想感知,人们在颜色感知过程中相互分析。色觉、视觉器官,分析判断,其他感觉器官,配合组成。因此当色现象刺激视觉神经时,人们感觉器官多元化形成通道,为多中心分析器神经兴奋唤起感情经历。某种色彩现象判断不仅包含视觉范畴,还包含其他感情和理性分析范畴。反映记忆认为有温度的色彩是符合冷暖、快慢、感知的或悲伤的或心理匹配的颜色,以及各种同情和厌恶要求的。
心理活动的颜色联觉,刺激视网膜的生理因素的程度,虽然是重要因素,但是生理因素的产生,主要是思想的产生,因此,不同的经验、个人、年龄、文化、种族、性别等等,在同样的颜色中,联觉的输出往往是不同的。就像春天的红花一样,可能会导致“杏花”与“红花”的区别。同样是秋季的金黄色,却可引起“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与“晓来谁染霜林醉,總是离人泪”的截然不同的两种情绪。因此,不能根据特定的结论对一般和特殊人格的颜色联觉进行心理分析。 艺术通感是指人类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五种感官表面分工不同,“各自为政”,实际上他们却“里应外合”,互相感通。通感来源于联想,花红似火,恐怕是火似红花,因而联想到热;山绿得发冷,也许因绿树成荫而联想到冷。有生活经验的人,通过联想,会产生这类通感,生活经验越丰富,联想也就越丰富。德国美学家费歇尔作过论证:“各个感官不是孤立的,他们是一个感官的分支,多少能够相互代替,一个感官响了,另一个感官作为回忆、和声、看不见的象征,也就起了共鸣,这样,即使是次要的感官,也并没有排除在外。”
由于“视听”或“视听联觉”的广泛传播,艺术和音乐之间建立了一座桥梁,激励艺术家在绘画中描绘声音,作曲家在音乐中描绘颜色。因此,欣赏现代派绘画和抽象派绘画,观众必须调动自己的生活体验,运动艺术通感,展开积极的思维活动,才能领略其中的妙处。
三、作品最终是存在于想象中的
既然色彩的音乐性,是由于通过艺术通感,在我们人脑中产生了情感、知觉,形成了联想,那么,艺术作品最终都将走向想象的存在形式。
艺术感受所提供的并不是简单的刺激,而是具有更多的内容。无论是音乐还是绘画,作为艺术最终都是一种生命感受,而不只是单纯的生理感觉,尽管这种感觉作为心理层面的东西不能离开生理层面的感觉而存在,但彼此不能混为一谈。感受由于有意识的参与和加工,拥有丰富的意义。所以古人有“诗之本在声,声之本在兴”这样的精辟见解。“声”属于物质,“兴”属于精神。
当我们看到一片大海,发出大海多么激情澎湃,多么宽厚温柔的赞叹时,我们所欣赏的也并非是自然的自然性,而是自然的人性。换言之,自然之所以能从审美的角度去看,那是因为他能从文化的角度去看。因为自然中的人性,归根结底是人用自己的眼睛对自然进行了拟人化,而不是自然本体所天然地提供的东西。
而这种“人化”也就是通过想象实现的转换。所以重申想象是艺术的本质,无非是想说,真正的艺术作品不是看见的,也不是听到的,而是想象中的某种东西。
色彩之于绘画已经从外界转向了内心,之所以能表达出色彩之中的音乐性,就是因为他们的追求是一致的,色彩也能唤起音乐去感染人的情绪、情感和感受。另外,现代画家把画面处理为一种符号,点、线、面、形、色构成画面,构成有意味的形式,这又与音乐抽象的、非特质性相一致。此外,格式塔心理学也为绘画中之所以表现音乐性,提供了理论依据。
音乐气质作为画家在绘画中的独特精神气质,直接影响着绘画创作,如康定斯基、克利、马蒂斯等,他们在绘画创作中就不自觉地将音乐融入,由于在绘画世界中加入了音乐思维获得了现代绘画的积极意义,许多畫家不得不考虑视觉世界与音乐世界的共存关系。现代画家认识到,视觉结构从深刻的意义上讲就是音乐结构。随着当代绘画的发展,音乐干预将揭示绘画表达的广泛领域。与此同时,一种新的视觉体验被创造出来,更新了艺术史上不应低估的艺术理念。